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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
2016-03-02

到申根區短期進修、洽談商務、參展、參加競賽、出席會議,移民官是否可能會要求出示其他文件?

除了上述所建議備妥的文件外,移民官亦可能視您計劃在歐洲從事的活動性質,要求檢視其他證明文件,例如:
(1)從事短期進修及訓練:入學(進修)許可證明、學生證或相關證件。
(2)商務或參展:當地公司或商展主辦單位核發的邀請函、參展註冊證明等文件。
(3)從事科學、文化、體育等競賽或出席會議等交流活動:邀請函、報名確認證明等文件。若有相關疑問,請於啟程前向擬前往國家的駐台機構洽詢確認。